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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和落实公司运营飞机、相关部件的维修工作适航性责任; 2、构建和完善公司机务生产体系维修生产管理体系,负责公司飞机运行的维修保障工作的实施、组织、资源调配、技术支援,程序制定以及监督检查等; 3、负责组织公司飞机运行航站的资源准备与评估,维修保障相关工作等,以及与其相关协议单位的协议签署等; 4、确保本部门维修能力,维修人员规划及能力建设符合公司发展要求; 5、负责代表公司与原厂设备商、维修单位、其他航空公司、外部代理机构等单位保持良好关系,为公司飞机维修工作获取相关资源维护良好的渠道。1、大专以上学历,飞行器设计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机电设备维修等理工科相关专业优先; 2、熟悉民用航空器维修管理法规; 3、具备至少5年维修工作经历,其中必须具有维修管理和维修工程管理经历; 4、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英语等级2级或以上),具备运输类飞机机型签署经历; 5、在民航行业信用信息记录中没有在相关维修业务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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